“警察同志,我3万块钱现金落在公交车上了,麻烦你们帮我想想办法嘛,那可是我的退休金啊!”
近日,辖区群众蒋某某致电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朱家坝派出所,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向民警描述着钱是怎么弄丢的。
原来,6月27日上午,60多岁的蒋某某正乘坐109路公交从东方之骄到川维,计划和亲戚会和后一同乘车前往重庆,随身携带着用红色口袋包裹的3万元退休金。
不料到站后,蒋某某竟意外将红色口袋遗留在了座位,等到公交车启动后,她才反应过来:包丢了!
(图片来自网络)
发现口袋丢失后,蒋某某赶忙追赶着公交车跑,直直地狂奔了一个站,可等她在下一站追上公交车时,车内已空无一人,她装着现金的口袋也凭空消失了。
“这钱是我多年的退休金,也是我答应借给兄弟装修房子的钱,现在丢了,啷个办嘛!”
看着空荡荡的车厢,蒋某充满了绝望,眼看着急也不是办法,冷静之后,她拨通了报警电话。
眼看着老人多年省吃俭用存下的退休金自己不舍得用,却在坐公交时弄丢,民警迅速根据失主提供的线索,联系公交公司调取了事发公交车的车内视频监控。
可不巧的是,通过视频只看到了一个人捡包的背影,看不清脸,没得获得实质性收获。
民警只好又将重点放在了周围的交通要道,通过大量排查和寻访群众,最终锁定目标。
“请问你是刘某吧?晓得我们找你啥子事吧?”6月28日下午,民警找到捡包人刘某(化名)所在的工作单位,在确凿的证据前及民警耐心劝导后,刘某最终将自己捡包经过和盘托出。
刘某坦言,在公交车上捡包时,并不知道里面有现金,带回单位打开包裹后才发现里面竟有3万元现金。
为了不让捡钱的事被其他人知道,她利用下班时间,悄悄将现金带回家里藏了起来,连自己的家人都隐瞒没说。
“我知道警察迟早会找上门,这钱终究不是我的,所以我也不敢花,晚上觉也睡不着……”面对民警,刘某道出了纠结已久的心里话。
6月29日上午,民警将3万元现金分文不差地交还到蒋某某的手中。看到退休金失而复得,蒋某某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并一个劲儿向民警道谢。
“能够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既是为了给群众一个满意交代,又是为党献出一份生日礼。”
把小事办好,是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直接体现。下一步,长寿公安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根据法律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时,拾得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如果拾得人拒不返还且数额较大时,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拾得他人财物后应主动归还失主或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帮助找寻失主,切不可因贪图财物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