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很清楚违法建设
往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且不利于管理
小则影响违建者自身利益
大则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利益
7月14日,在区违建办组织协调下,新康璞山一违法建设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面积达25平方米。
从区违建办获悉,2020年6月以来,我区治理2280件违法建设,面积达13.34万平方米,其中拆除845件,面积达7.33万平方米。区违建治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限期内未能自行消除的违法建设,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违法建设可能会带来什么危害呢
带大家了解一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的建筑。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
随着社会建设步伐突飞猛进,管理上的疏漏和少数人受利益驱动等原因,致使违法建设呈现愈演愈烈之势,越来越多的人受“法不责众”和“生米煮成熟饭”等观念影响,抱着侥幸心理购地偷建、抢建,顶风违建现象屡禁不止;只顾眼前的一亩三分的利益,却忘了自己的生命也在受着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