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千万别再干!张某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致5人死亡,将获刑7年!
据@北京检察,10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失火罪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9月20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张某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致楼上5人死亡。
肇事者涉嫌失火罪,可能将获刑7年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故回顾:经过有关部门同意,通州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赶赴火灾后现场拍摄。此次火灾事故教训惨痛,现场触目惊心。
记者在现场看到:起火建筑共5层,高18米。其中4层、5层为复式结构。3层起火后迅速蔓延至4层阳台,并蹿至客厅及5层卧室。从外部能清晰看到火焰从3层延伸至5层的燃烧痕迹。随后,记者进入火灾现场查看,被烧的居民家中几成废墟,场面骇人。在此次火灾扑救过程中,消防救援队挨家挨户敲门疏散被困群众,利用高喷消防车对起火点进行灭火。凌晨4时30分,现场火情基本得到控制。经现场搜寻,在五层房间发现了5个人,但已无生命体征。记者注意到,连接4层、5层唯一能逃生的木质楼梯在事故中已被完全烧毁。消防人员临时搭建了两个梯子供现场作业。电动自行车火灾肇事方:“因为当时在睡梦中,就听到那个阳台上砰的一声响,然后就蹦出好多火花。客厅有几处着火点,大部分都在阳台,一开始觉得事不是很大,但是结果酿成这么大的事情,反正归根根源还是自己的过错,但是可能现在说什么也都晚了。”通州消防救援支队祁兴龙表示:“电动车有一句俗语叫做‘夺命100秒’,它一旦这个电池或者电动车本身发生**燃烧,蔓延速度是非常快的。而且在燃烧的过程中,它会生成大量的有毒气体。
1、强化源头安全
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2、注意停放、充电安全
停放和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充电桩或充电柜),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器必须使用与之匹配的原装充电器。
3、及时更换旧电池
避免电池“超期服役”,电池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及时更换新电池,切不可贪图省钱,“带病”运转。
4、不改装、不混用
不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如需更换电池,应到原购买场所购置原装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