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9-26 14:32:02

车位纳入了小区的公摊,其所有权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开发商当然无权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即使其存在没有出售的存量房,也仅仅属于业主中的一员,无权行使应当由全体业主行使的权利。即使受到全体业主的授权,或者属于推定授权或者事后得到了业主的追认,该部分出售、出租或其他形式的盈利所得也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事后不能得到业主的追认,那么对该部分车位的处分行为即为无效,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赔偿责任。

缘来是我? 发表于 2021-9-29 20:25:17

期待真相!

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9-30 15:21:03

规划局档案室查到的蓝图,标注问号的就是,没有公摊车位的相关楼栋,而高层小区就在车位及配套栏写明了地下车位面积,不同楼栋都不一样的面积。



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9-30 18:00:30

https://quan.hicsq.com/wap/thread/view-thread/tid/2209172/share_user_id/1108252

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10-1 08:18:55

宗地编号,具有土地编码的唯一性,像公民的身份证号码一样。为何碧桂园开发商和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弄虚作假,同一宗地出现这么多宗地编号。宗地编号
版本一(碧桂58)
版本二(500115001007GB00137)
版本三 (CS0010050064000)
土地权利人
版本一(桃花新城碧桂园陈多玲等1897户)也就是说产权属于这1897个业主
版本二(桃花新城区,碧桂园58 59 60栋全体业主)





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10-1 08:46:06

碧桂园不但产权证虚假,地面房屋和地下车库还有严重质量问题,地下车库到处钢筋裸露大梁开裂!





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10-1 09:13:58

地下车库大梁开裂,钢筋锈蚀裸露,是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那些钢筋裸露锈蚀的地方没有处理。大梁上一米内就有七八处开裂的。仅仅打的水泥补丁敷上。

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10-1 09:14:37

给建委反馈后,约了三楼公议室开会(有录音),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开发商物业公司建委建科院,一致达成的会议结果是碧桂园自行整改拿出鉴定报告。结果两年多了仍未整改。许久以后打建科院电话,才知道那个会议是各方人士做的一个局,请来的所谓建科院专家已退休多年,根本没资格参与检测并出具任何报告。

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10-1 09:16:25

为什么相关部门还要联合碧桂园忽悠我们普通老百姓,打电话给630请求他们来采访跟踪报道,因为碧桂园是上市集团,长寿政府招商引资,水太深。630栏目组也不来了。大梁钢筋裸露会导致钢筋的锈蚀,时间长了锈蚀严重了钢筋的截面就变小了,导致结构的受力性能下降。

夏花流年 发表于 2021-10-1 09:16:48

钢筋与混凝土握裹在一起共同作用才能发挥钢筋混凝土的优越性能,如果钢筋裸露在外面就不能充分发挥其性能,也影响结构的受力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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