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常警示:“宁慢三分,也不抢一秒”,虽然时间就是金钱,但是比钱更重要的是命,然而,总有一部分驾驶人拿着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4月26日,在桃兴路与桃源西二路红绿灯处,发生一起摩托车闯红灯被轿车撞飞的交通事故,现场可谓一片狼藉!
事发当日17时27分许,程某驾驶渝D*****的普通摩托车行至桃兴路与桃源西二路红绿灯处时,抱着侥幸心理擅自闯了红灯,结果几秒不到,就与正常行驶的周某驾驶渝B****的小型客车发生了猛烈碰撞,在一刹那之间,摩托车及驾驶人程某都在冲击力作用下被弹飞,还好程某及时侧翻身体往旁边道路跌落,有效避免了被压车底的危险情况,然而被撞摩托车就未能幸免于难,不仅被撞翻,车上的零件和物品还散落了一地。
最值得幸运的是,摩托车驾驶人程某因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伤。
当事人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醒:驾驶人在行经路口须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骑车出行,都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同时,一定要谨记骑车出行期间按规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