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关键在于确保安全情况下把握好时机。但常有一些“心急”的驾驶人借道超车时,却直接忽视了这一点,殊不知这样的驾驶行为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6月5日,在G351水产研究所门口路段,就发生了一起因弯道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
6时32分许,廖某驾驶渝DK2***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水产研究所门口弯道路段时,本想借道超车,谁知,速度控制不下来,加之天雨路滑,导致车辆直接驶出车道外,撞向了路边的里程碑和道路桩,并被卡住了“车腿”不得动弹,所幸,驾驶人按规系好了安全带并无大碍,最终导致里程碑、道路桩及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当事人廖某称,自己因有急事,一心想着尽快赶去云集,车速就比较快,所以车辆转弯超车时不能及时减速慢行,加上雨天的路又比较湿滑,才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当事人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长寿交巡警提醒:超车是我们司空见惯的,但是超车是需要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尤其在弯道时,控制速度和车辆是非常困难的,并且你无法对前方道路情况作出准确的预判,所以很容易发生交通意外。因此,在超车时一定要挑选合适的时机,千万不可因一时心急而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