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在农村道路开车,那绝对是考验司机朋友的“车技”,盲区多、弯道多、路口分布广、路面相对狭窄、无信号灯等等交通安全隐患因素,无不影响着驾驶人。因此,行车时各位驾驶朋友们一定要谨慎、集中注意力、及时制动、减速慢行、停车礼让,不然交通事故“找上”的就是你。
6月19日8时32分许,游某刚驾驶临时车牌号为渝HV6***的小型客车行至国道351线2377公里580米路段时,与横过马路的樊某昌推着的手推车发生了碰撞,造成樊某昌受伤、手推车损坏、车辆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民警调查取证,游某刚驾车行经事发路段时,在发现前方樊某昌推着手推车正在横过马路的情况下,本应及时停车礼让的,但却心存侥幸的借道绕行避让行人,可终究预估失误,撞上了樊某昌推着的手推车。在撞击的惯性作用力下,老人樊某昌不仅被带倒在地,小车还恰巧的“坐上”了手推车向前开去。所幸车速不快,也及时采取了紧急制动,并未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最终,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游某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樊某昌无责任。